(网经社讯)京东诉阿里巴巴"二选一"案是国内互联网反垄断领域的一个里程碑。这起案件不仅关乎两家电商巨头,更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平台经济的竞争规则。本文将从案件脉络、法律争议焦点、案件影响及企业合规启示等方面进行梳理。
为了快速把握案件全貌,我们先来看一张关键时间节点图:

一、法律争议与审判逻辑
这起案件的核心,是围绕《反垄断法》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展开的。法院在审理时需要层层递进地分析以下问题:
1.相关市场如何界定
这里的"相关市场"包括商品市场和地域市场。在此案中,法院将其界定为"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这意味着,法院认为天猫和京东在同一个领域内直接竞争。
2.市场支配地位如何认定
根据《反垄断法》,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份额达到二分之一,即可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阿里案中,其市场份额超过了50%,因此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除了市场份额,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财力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以及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等因素。
3.是否存在"滥用"行为
“二选一”本身并不直接违法,关键在于是否没有正当理由。
o行为表现:阿里巴巴通过口头约束、协议或技术手段(如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等惩罚性措施,或通过补贴、折扣、优惠等激励性方式),要求合作商家不得入驻其他竞争性平台或参与其他平台的促销活动。
o正当理由抗辩:平台可能会以"保护知识产权"、"为保护针对交易进行的特定投资所必需"等作为抗辩理由。但在本案中,这些理由未被采纳。
4.损害后果与赔偿计算
阿里巴巴的"二选一"行为对京东造成了严重损害,并限制、排除了市场竞争,一审判决其向京东赔偿10亿元。
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赔偿数额的计算通常比较复杂。法院会重点比较存在垄断行为和不存在垄断行为两种情况下,原告的财产损失情况。这可能涉及参考垄断行为实施前后,相关市场的商品价格、经营成本、利润以及市场份额的变化等因素。
二、案件进展与后续影响
目前,阿里巴巴已就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有法律专家指出,鉴于此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相同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已经生效,在二审中推翻垄断行为的定性相对比较困难,案件的争议焦点可能更侧重于损失赔偿的范围与具体数额。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起案件都已在中国反垄断法治进程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树立审判标杆:案件为互联网领域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以及损失数额的计算等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审判参考。
·维护公平竞争:判决警示平台企业不能依靠垄断行为获取竞争优势,有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使更有效率的竞争者能够脱颖而出,最终消费者也能从中受益。
·震慑垄断行为:高达十亿元的赔偿判决,对电商平台乃至整个互联网行业的"二选一"行为都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提醒企业必须重视反垄断合规。
三、 企业合规启示
京东诉阿里巴巴一案,为所有企业,尤其是平台型企业,敲响了反垄断合规的警钟。结合本案教训和专家建议,企业可以关注以下几点:
·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体系:制定明确的内部反垄断政策和合规流程,加强员工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知《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清楚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
·审慎评估市场行为:在制定经营策略,特别是涉及独家交易、排他性协议等可能限制竞争的措施时,务必进行严格的反垄断风险评估,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密切关注监管动态:保持对反垄断执法动态和司法案例的关注,及时调整自身经营行为,确保合规。
·与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在遇到不确定的反垄断问题时,可以积极与监管机构沟通,寻求指导。

































